刑法论

一 刑法的解释学

刑法的两大任务,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。

本科,刑法的解释学;研究生,博士,刑法的哲学,司法考试本科毕业,因此注重司法的解释。

两个核心店,解释的技巧,结论的产生。

1扩大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区分(必考点)

2 解释的理由,论证结论的合理性

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和强奸罪中的其他方法是否相同? 强奸罪中的其他=抢劫+盗窃

3 解释技巧和解释理由的关系

二 刑法的基本原则

1 罪刑法定->保障人权

2 罪刑相适应原则

三 刑法的效力

1 时间效力

2 空间效力

犯罪构成

两阶层定罪是定罪的体系,三阶段推理是定罪的方法

一 两阶层犯罪体系

人类判断一件事物的新的视角,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价

二 三段论推理

大前提(法律规定),小前提(案件事实)

考点

行为主体

自然人和单位

自然人犯罪

单位犯罪

作为

就是积极的制造危险,不作为就是消极的不消除危险

作为就是积极的制造危险,不作为就是消极的不消除危险

一 危害行为

特征

定义

二 不作为

真正不作为

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,法条规定好的

不真正不作为

消极的不作为

结果

犯罪过程,危险制造->危险升高->危险转为实害结果,实害犯和危险犯

法益侵害事实有俩形态:

结果加重犯

一个行为,制造两个结果

因果关系

就是为了找到谁该为犯罪结果负责。更多的是在人身犯罪伤亡案件中。

基本原理

客观规则理念

1 行为要求

行为人创设了法益不允许的危险

2 结果

要符合一定的价值评价要求

3 过程中

危险不断发展造成实害结果,一个结果要能归责于一个行为,就要求该结果是该行为制造的为吸纳的实现。

1 作为犯

2 不作为犯

共同犯罪

刑法的青藏高原

基本原理

共同犯罪的本质

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?甲犯罪其他人要不要负责。

现代法学的连带性是指其他人对犯罪的事实有贡献,一起制造了违法事实。

违法是连带的,责任是独立的。

共同犯罪,是一起去制造违法事实。判断二人是否成立共同犯罪。客观事实,责任能力层面判断

考点期待可能性的共同犯罪。

共同犯罪的分类

1 从结构上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

2 从作用上,主犯,从犯,胁从犯

3 从分工上,实行犯,教唆犯,帮助犯

案例分析顺序

concrime

共同正犯

共同实行犯。共同实行行为,共同制造违法事实。

1 违反的连带性

2 形式的相同性

间接正犯

间接正犯和教唆犯,共同点都是引起了他人违法事实,根本区别在间接正犯对行为人有支配力

间接正犯的支配情形:一是强制手段,二是欺骗手段,三是法律规定的要素

强制手段

欺骗手段

法律规定的要素

狭义共犯

必要条件

充分条件

教唆犯

教唆者引起正犯制造违法行为(成立),并引起违法结果(既遂)

违法阶层

引起正犯制造违法事实

甲让乙去小区杀A,结果杀了B。故意杀人既遂,故意杀人预备,择一重处。甲犯罪预备。

责任阶层

故意引起正犯制造违法事实

帮助犯

违法阶层

责任阶层

间接正犯,教唆犯,帮助犯都是故意犯罪

财产罪

image-20200601140928900

非法占有目的来区分取得和毁坏。转移占有区分侵占和其他。

案例:对保姆钓鱼执法,不构成盗窃罪,主要是意愿。

一 基本原理

财产犯罪保护权益,所有权,占有事实。

保护权益

先是所有权,然后是占有事实。所有权>占有事实。

占有既有合法,也有非法占有。

image-20200601141353656

背后逻辑,刑法是其他法的基础逻辑,保护底层的财产秩序的稳定性。

所有权=占有+使用+收益+处分

行为对象:财务

每组都是轻罪+重罪

二 侵占

行为对象

他人所有,我的占有

行为方式

行为人行使了财务的所有权,主要是处分权。

案例 : 吃了别人帮养的狗,侵占罪。提前花了别人代管的钱,不构成。

三 盗窃

行为结构

成立条件

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分

image-20200601165259681

判断顺序:先判断主人是否占有,然后判断行为人是否在占有

占有分事实上的占有和观念上的占有。

其他类型

既遂条件

罪数

四 抢夺

行为结构

对物平和和对人没危险是盗窃

对物暴力,对人有危险是抢夺

对人暴力,压制反抗是抢劫

携带凶器抢夺

带凶器抢夺,定抢劫

认定问题

五 抢劫

行为结构

1 行为方式
2 行为对象

有形和财产性利益,债权,凭证等

案例:张三李四强行在收费站收费。如何定罪?

做题章法

3 因果关系

事后转抢劫

1 成立条件

2 两种抢劫的区分

临时起意升级的抢劫就是指正常的普通抢劫,看使用暴力的目标是不是为了继续取得财物

已经取得财物,为了三大目的,转化为抢劫。

3 两种抢劫的关系

4 事后转抢劫的既遂标准

5 事后转抢劫的共犯问题

事后抢劫=前提事实(盗窃者,诈骗者,抢夺者)+实行行为(事后使用暴力)

法定升格

1 入户抢劫

2 公共交通抢劫

公共交通工具,是针对这个上面的人抢劫

3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

金店不属于金融机构

4 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

5 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(结果加重犯)

抢劫后把人重伤

6 冒充军警抢劫

7 持枪抢劫

8 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,救灾,救济物资

抢劫罪与绑架罪

1 区分

绑架最核心是主观向第三人勒索财物

2 联系

想象竞合。商场歹徒挟制小孩问母亲要钱。

3 罪数

六 敲诈勒索

行为结构

敲诈勒索和抢劫的区分

敲诈勒索与行使权力的区分

敲诈勒索与诈骗的关系

七 诈骗

行为构成

欺骗行为

认识错误

诈骗和盗窃罪的区分

核心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

客观处分行为

主观处分意识

被害人意识到将自己占有的财物转移给行为人占有。

诈骗,盗窃,侵占的总结

盗窃罪:将他人所有,占有的财物-》通过平和手段-》变成自己占有,所有

诈骗罪:将他人所有,占有的财物-》通过欺骗手段-》变成自己占有,所有

侵占罪:将他人所有,自己占有的财物-》变成自己占有,所有

image-20200602103726658

罪种区分

##八 职务侵占罪

本罪没有侵害他人的占有权,只侵害了他人所有权。

22 贪污贿赂罪

贪污罪

构成要件